医学继续教育是国家制定的对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教育学习的一种制度,一般分为1类学分和2类学分,有的地区还分有3类学分。规定每年在职卫生技术人员要获得至少25分的继续教育学分,其中1类学分5-10分,2类学分15-20分,才算合格,并由当地卫生局验证发给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这个是和职称晋升挂钩的,只有连续5年合格才能晋升高一级的职称。1类学分是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一般多为培训班,才能获得的,2类学分则是医院等卫生机构自行举办并得到当地卫生局许可备案的各类继续教育活动,一般为培训、病案讨论、学术活动等等。
各省卫生厅都出台有本省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规定。
中级职称以上才注册继续教育学分,09年9月以后的学分可以注册10年。
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以及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事临床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上人员均需要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