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8月16日。
(三)缴费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8月17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8月23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
(六)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10月19-20日举行。
10月19日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0日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2013年度执业药师(原为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报。
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考试大纲、指定用书与去年相同。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可在4科中选报,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或参加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均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程序
我市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确认档案号。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认真核对填写档案号,非2013年新参考人员,如果在报名时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否则其成绩将无法进行滚动管理,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原件一份;
(2)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2. 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往年已报考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无网上缴费条件的考生可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完成报名手续。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四、收费标准
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