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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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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考聘补充环境保护专业人员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规定及单位用人要求,经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考聘环境保护专业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报考对象
  户籍在四川省境内,符合考聘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
  3、考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报考岗位及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安岳县环境监测站。
  岗位名称:环境监测岗位。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后,1989年9月30日前出生)。
  性别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含2008年7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专业要求:环境监测、环境工程治理、环境保护工程、工业分析及检测检验等相关专业。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07年9月28日至30日。
  2、报名地点:安岳县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4521659。
  3、报名要求:报考人数与考聘相应岗位需求数之比不得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考聘岗位名额或取消该岗位考试。凡符合考聘条件的人员持毕业证、户籍簿、身份证(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照片(2张1寸正面免冠照)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安岳县人事局领取《安岳县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并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报名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每人交纳笔试考务费50元。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07年10月17日持居民身份证或报名收费单据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共服务知识》(县人事局可提供辅导教材,考生可自愿购买或自行准备辅导材料)。笔试满分100分,按70%折合计入总成绩。
  2、考试时间:2007年10月18日上午9点至11点。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2007年10月20日,在县人事局公告栏公布。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后2日内可申请查分,并到县人事局办理查分手续。
  4、面试:面试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面试名额与考聘岗位数之比为2:1。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30%折合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必须带上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面试者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缺考,不再依次递补。
  5、个人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七、体检及考核
  根据考聘岗位及名额,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并由县人事局组织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而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依次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执行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考聘工作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十、本简章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安岳县人事局
                                           200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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