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综合测查应考人员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答题和案例分析(含阅读分析)题五类。
二、内容
第一部分 法律
一、法律知识部分
(一)法的概念、本质、特征和作用。
(二)法与经济、政治、政策的关系,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
(三)法学上“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及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
(四)法律关系的概念及要素。
(五)立法的概念、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立法程序。
(六)法的实施及相关概念,我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和法的效力。
二、宪法部分
(一)宪法的概述、概念、特征、本质、作用和监督。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国体和政体。
(三)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概念,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等。
(五)我国的国家机关及其性质和地位、职权、组成和任期等。
三、行政法部分
(一)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作用等。
(二)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内容与效力、分类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等。
(三)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行政立法行为概念、特征、主体与立法原则。
(四)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性质、分类、作用与原则等。
(五)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六)行政程序的概念、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
(七)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的概念、特征、种类和构成要件等。
(八)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赔偿的范围以及行政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行政赔偿的方式等。
(九)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范围、管辖、程序及行政复议参加人。
(十)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及行政诉讼证据及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第一审、第二审程序及审判监督程序等。
四、民法部分
(一)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及调整范围。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及公民和法人。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四)物权与所有权。
(五)债的概念、特征、产生原因、分类、履行和终止,合同概念、特征、订立和担保等。
(六)知识产权的概念、内容和特征,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法。
(七)人身权的概念、分类和保护方法。
(八)财产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取得、丧失和保护,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九)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及责任方式。
(十)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中止与中断。
五、刑法部分
(一)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
(二)犯罪的概念、特征及构成。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五)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刑罚。
(七)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八)刑罚的种类。
(九)量刑、缓刑、减刑、自首和立功等主要刑罚的具体运用。
(十)犯罪的种类及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六、劳动法部分
(一)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对人的适用范围及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二)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平等就业权利和就业的特别规定。
(三)劳动合同的概念、特征、主要内容,订立的概念、原则和解除,无效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四)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五)劳动争议的处理处理方式和机构,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与程序。
(六)劳动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和制度。
第二部分 公民道德建设
一、公民道德建设知识
(一)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与长期性。
(二)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三)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
(一)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二)社会公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三)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四)家庭美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三、社会主义荣辱观
(一)“八荣八耻”的主要内容。
(二)“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